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关于接受新社团成立申请的通知

  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课外生活,展示学生风采,根据《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校团委拟开展接受新社团成立申请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成立社团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新社团应由20人(含)以上具有北京大学正式学籍且未受过校纪处分的在校学生发起。发起人应当组成社团筹委会,并推选筹委会负责人,承担社团筹办相关事务。 

  2.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学生组织的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不得出现任何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禁止的内容、易被认为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用语或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内容、商业元素等。社团全称应体现北京大学学生社团属性,包含“北京大学”“学生”字样。

  

  二、申请流程

  1.为申请成立新社团,请于202110月12日(周二)17:00前新太阳学生中心127学生团体部向校团委提交纸质版可行性报告及发起人名单,并提交电子版至学生团体部邮箱twxsttb@163.com。可行性报告应当对该社团成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最后附上拟挂靠单位和拟任指导教师人选(仅填写意向即可),报告格式不作统一要求。 

  2.校团委收到申请后,将于202110月16日(周五)17:00前公布初步审查结果,通过初步审查后,筹委会方可开展成立新社团的具体筹备工作,并应当于初步审查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向学生团体部提交《北京大学新社团成立申请表》及如下材料(相关材料见附件): 

  (一)成立申请书; 

  (二)社团章程; 

  (三)发起人名单及签名; 

  (四)社团拟任负责人简历、班主任或导师意见以及所在院系团委审批意见; 

  (五)拟任指导教师简历、所在单位党委审批意见以及挂靠单位书面意见。 

  上述材料由学生团体部提供统一格式,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3.学生团体部负责组织评审委员会,择期集中召开社团成立答辩会,听取筹委会负责人的相关陈述。评审委员会结合前期材料以及社团发起人的答辩情况,对申请成立的新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展开讨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民主投票结果提出评审意见,上报校团委。 

  4.校团委对社团申报材料和评审意见进行复审后,于答辩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通过的决定并出具书面意见。 

  5.通过复审后,拟任负责人应学习《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参加学生团体部组织的社团规章制度统一考核。通过社团规章制度考核后,由校团委做出社团批准成立的正式批复并公示。 

  

  三、其他说明

  1.未通过上述全部成立程序的筹委会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2.超出申请成立的时间,确有成立之必要的社团,需经校团委同意方可启动以上社团成立程序。 

  

  联系电话:010-62753838

  附件:北京大学新社团成立申请表

 

  校团委学生团体部

  2021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