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北京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三、北京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北京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同部门按姓氏笔画排序

  五、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北京大学第四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由5名成员组成。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及《北京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通过院系团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经院系党组织同意、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民主信任投票等环节综合考察,报校党委确定后,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北京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正式成员。

  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条件如下: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三)学习成绩优良,排名靠前,自取得北大学籍以来从未有过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
(四)报名人需通过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组织的联合审查、报校党委确定后的选举报名人正式获得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资格。

  六、北京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15日,北京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全校52个院系研究生代表及大会当然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大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四十一届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主任团。

    中华全国学联主席钱菱潇、北京市学联执行主席李秋甫、清华大学研究生会主席林景应邀出席大会并致辞。北京大学团委书记户国栋、全体书记班子成员以及各院系团委书记代表出席大会。 

    北京大学第四十届研究生会执委会主席赵鑫泽,第三十届研究生会常代会主任马文博分别作了工作报告。

    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王佳明、江泽茹、李卓朋、王柏裕、杨子豪五人当选北京大学研究生会第四十一届主席团成员;沈文皓、陈宇晗、王众、张驰当选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主任团成员。

    北京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北京大学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北京大学研究生会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推动改革的重要契机。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新一届研究生会将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创新,在各项工作贡献青春力量!

   

  【与会现场】

 

        附:《北京大学第三十六届研究生会选举委员会公告》

  七、北京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及《北京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北京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委员会于9月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了研代表资格和产生办法,现摘录如下:
1. 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从北京大学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本次研代会的代表名额为337人,列席代表若干。每个院系代表与常代会代表名额总和至少为三名。为了保证大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的组成应兼顾硕博比例、年级、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另外,《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中第六条规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2.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代会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纪;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
(三)自取得北大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四)不得兼任校研会执委会主席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研会执委会主席。
3.代表的产生本次选举以院(系、所、中心)研究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召集本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依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民主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研代会的代表。

  八、北京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办法》,学校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选拔任用条例》,部长团任职期间应接受校研究生会的考核,作为述职评定、表彰奖励的依据。每年于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前两个月举行常代会全体会议,对部长团进行转正考核。会议由常代会主任主持召开,常代表参会。

  九、学校党委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2020年11月24日,北京大学十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

    学校党委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学校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一般由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学校团委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学校团委明确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十、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北京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