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第四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百年初心如,数载使命不移庆祝党的百年华诞,推动学生社团立足百年新起点,接力奋斗新征程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建设第二课堂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传承北大社团的红色基因,赓续砥砺奋进的时代荣光,校团委拟开展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第四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金简介

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由拉卡拉移动支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遵循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理念,采用项目化的方式资助有益于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成长成才的学生活动。校团委、教育基金会的代表组成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受理项目申请,组织评委进行评审,批准资助项目,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与校团委学生团体部合署办公,负责基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参评条件

申请资助的活动需依托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开展,由社团负责人提出申请。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统筹组织社团重大活动或其他校内大型活动的经历。

 

三、资助说明

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资助项目依据资助额度不同分为三类。根据评委意见,项目资助类别可在三个类别中调剂。

时值党的百年华诞,鼓励各参评项目围绕建党百年”主题开展结合依托社团特色的各类活动实践激励广大同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其中引领性强、展示度高、参与度广的参评项目,虑予以重点支持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

即日起至202161117:00,委员会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申请书》,准备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挂靠单位盖章后,提交至委员会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12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wxsttb@163.com。

收到材料后,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及申请人、申请社团资质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

(二)评审阶段

 20216月初,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通讯评审。6,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通讯评审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社团的指导教师或挂靠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答辩。

(三)公示阶段

评审结果在校团委官方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认真核实处理。

(四)实施阶段

项目获批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社团应按照获批的方案开展活动,如有重大调整,应及时向委员会提出申请。项目完成后,委员会将以适当形式对项目成果进行展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社团应积极配合。

请有意向申请本基金资助的社团及负责人认真阅读《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条例》及《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如实填写《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申请书》,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62753838

 

 

  附件一: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申请书

附件二: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条例

 附件三:北京大学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拉卡拉社团发展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167日